直播链接:http://www.scio.gov.cn/xwfbh/xwbfbh/wqfbh/42311/42936/index.htm#4 4月26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4月26日(星期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负责人李剑、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负责人邸连柱、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介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19)》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问。 袭艳春(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女士,请她向大家介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19)》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负责人李剑先生,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负责人邸连柱先生,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先生。 首先,先请甘霖女士作介绍。 甘霖: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今天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首先我代表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感谢中外媒体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中国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2019年,中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这是刚刚发布的2019年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这个报告作了详细介绍,我从三个方面简要介绍《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是统筹谋划推动取得新进展。顶层设计方面,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建设方面,修订《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药品管理法》,进一步提高侵权行为处罚力度,新颁布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方面,31个省(区、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全部调整到位,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格局。 二是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新进展。行政执法方面,聚焦互联网领域、农村市场、寄递及进出口环节、重点民生领域,开展“剑网”“龙腾”“铁拳”“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司法保护方面,公安部部署开展“昆仑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法院系统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检察机关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司法保护更加高效、更具针对性。社会共治方面,持续推进维权协作,及时化解侵权纠纷,不断深化行业自律,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和社会维权意识进一步提升。国际合作方面,积极参加国际组织开展的“奥普森”“盘古”“网鹰”“健康女神”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和跨境侵权假冒犯罪,取得积极战果。 三是营商环境优化取得新进展。投资贸易更加便捷,新设6个自贸试验区,举办大型交易会、博览会,修订、废止400多部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及相关规定。市场准入更加开放,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所列事项,压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种类。政务服务更加优化,简化企业注册程序,推行全程网上办理,新办企业基本实现不超过5个工作日。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效率、缩短审查周期,降低知识产权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探索智慧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的不懈努力获得国际社会赞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2019年全球创新指数》显示,中国位列14,较2018年上升3个位次。世界银行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中国排名从2018年的第46跃升至第31位。 2020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球携手抗疫、共克时艰的关键之年。中国愿与世界各国同舟共济、密切合作,为绿色未来而创新,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不懈努力、贡献中国智慧。 关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19)》,我就介绍这些。《报告》已经挂网发布,大家可以上网查询。 谢谢大家!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我们都知道,近年来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迅速,但仍有一些侵权假冒行为扰乱着市场秩序,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我国在打击侵权假冒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还有什么计划?谢谢。 甘霖:谢谢这位记者朋友,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刚才我在简要介绍里也对总体的工作做了简要介绍,针对刚才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19年,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各地区、各成员单位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在法治建设、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社会共治、宣传教育、国际合作等各方面均取得积极成效。主要包括: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整治。在互联网领域,开展“剑网”“铁拳”等系列专项整治,解决侵权假冒高发多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在农村地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在进出口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开展“龙腾”行动,把好进出境国门。在重点民生领域,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地理标志专项整治等,保障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司法保护力度。2019年,公安机关破获侵权假冒伪劣犯罪案件1.6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万余名。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及侵权假冒伪劣犯罪案件9200余件、1.6万余人。全国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8万余件,审结47万余件。 三是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按照国务院部署安排,推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设“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统一电子受理平台等系统,推进智慧监管。 四是推进部门区域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合作,其中6部门联合开展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13部门联合开展“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签订《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淮海经济区10城市建立市场监管执法协同协作机制。 五是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双边交流稳步推进,中欧签署关于结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谈判的联合声明。中日韩、中蒙俄、金砖五国等多边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积极参加国际组织开展的“奥普森”“盘古”“网鹰”“健康女神”等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战果。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原则,持续加大打击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加强案件协查、督察督办、信息报送,促进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司法审判、仲裁调解有序衔接,形成全链条打击。二是开展重点治理。聚焦重点行业、产品和市场,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查处力度,推动信息公开与联合惩戒,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三是构建共治格局。保障权利人知情权、参与权,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指导行业组织加强自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打击侵权假冒新模式。谢谢。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排名跃升至31位,较上一年提升15位。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中,知识产权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请问,中国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谢谢。 张志成: 谢谢主持人,谢谢您的提问。2019年7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去年11月,《意见》由中办、国办印发,《意见》要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一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致力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这里有一个数据,我在这里再强调一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了78.98分,这是在百分制下的。去年以来,我们会同各方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推动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2019年11月,新修订的商标法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倍数,由修改前的3倍以下提高到了5倍以下,出台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规制商标囤积注册等行为。目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其中也明确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代价。 第二,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保护。提高商标、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压缩审查周期,更好满足社会需求。2019年,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已经缩短至4.5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7.3个月。同时,严厉打击专利非正常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2019年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3.8万件,驳回非正常商标申请3.9万件。 第三,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和执法指导工作。制定完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和检验鉴定标准,印发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提高执法指导效果。2019年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部署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违法行为。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3.9万件,同比增长13.7%。 第四,完善保护联动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截至目前,在全国已建设31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20家快速维权中心,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一环,对于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谢谢。 邸连柱:谢谢主持人,也谢谢刚才这位记者的提问。2020年海关总署将在“打防并举、打促并重”的方针下,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完善相关制度,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持。我们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部署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先后部署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龙腾行动2020”,寄递渠道知识产权保护“蓝网行动”,出口转运货物知识产权保护“净网行动”,在全方位加强打击力度的基础上,我们突出了对邮寄快递、第三方转运等重点渠道,以及药品、生物制品等重点商品的监控,形成了打击侵权违法活动的“组合拳”。 二是加大对出口侵权防疫医疗物资的打击力度。我们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海关总署加强对出口防疫医疗物资的知识产权保护,部署全国海关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我们提醒企业在签订合同中注重防范法律风险,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和转型升级,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也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深化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治理。我们与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体建立了更紧密的合作机制,推动线上线下综合治理,利用海关在口岸执法的优势,及时发现侵权违法线索,准确定位制假售假源头,溯源打击,从而促进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的健康发展。 四是指导各地海关加强风险分析研判,提升对侵权货物的精准布控,规范办案程序。推广使用升级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执法系统,提高知识产权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从而实现既“管得住”,也能“通得快”。 五是继续拓展国际合作,不断深化海关跨境联合执法行动,积极参与世界海关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有关国际组织的知识产权事务,不断完善打击跨境侵权违法行动的国际网络,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我关注的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相关工作。几天前最高法在国新办的发布会上介绍了2019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一些工作,这次这个《报告》中也提到审判体系更加高效,想了解最高法用了哪些措施使审判体系更加高效?谢谢。 李剑:感谢您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作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力量,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9年,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明确、稳定、可预期的规则指引,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具体来说,有下面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设立,统一受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南京等21个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跨区域集中管辖部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2014年成立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至此形成了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知识产权法庭、32家高级法院、3家知识产权法院以及部分中级、基层法院共同组成的知识产权审判新格局。 二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着力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规则,有效减轻权利人维权成本,着力破解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体制性难题。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巩固“三合一”改革工作成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综合效能。 三是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能力。去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各类案件48万余件,审结47万余件,收结案增幅突破40%,圆满完成了审判任务。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注重通过裁判激励科技创新,促进文化传播,维护竞争秩序,让创新创业者坚定信心,提升社会创新活力。着力强化对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有效发挥刑罚惩治和震慑知识产权犯罪的功能。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我的问题提给甘局长。疫情发生以来,大家都注意到口罩、防护服这些物资成为了比较紧缺的商品,有些假冒侵权产品也趁机进入市场。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在打击假冒侵权防护产品方面做了哪些工作?目前有哪些最新进展?谢谢。 甘霖:谢谢你的提问。正如你刚才说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额温枪等防护用品一度是紧俏,一些不法分子借机制售假冒伪劣防护产品,包括熔喷布等原材料,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扰乱了市场秩序,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市场监管总局全面落实中央应对新冠疫情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出台指导意见,强化执法打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网信办、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药监局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四类行为:一是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及过期失效产品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以普通非医用口罩冒等充医用口罩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以及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四是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仿冒混淆等行为。重点是这四类。 甘霖: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门都迅速行动,上下协作,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口罩、防护服、医药酒精、消毒液等案件,同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像上海、北京,都在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查处涉嫌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口罩、伪造厂名的84消毒液,还有涉嫌无证生产经营核酸检测试剂盒等案件,各类都正在查处。截至4月24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92.7万人次,检查经营户是1589.5万户,查获问题口罩8904.6万只,查获其他问题的防护用品41.8万件,查获问题消杀用品的货值是760.9万元,累计查办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案件是29906起,其中立案查处案件26605起,罚没款3.5亿元,案值3.1亿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57起。 我要表明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始终是中国政府的努力所在。大家可能关注到,在今天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全国各地都开展了以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为主题的一系列活动,为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实现健康发展作出了有效探索和努力,取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也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方面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用品的高压态势,使危害人民生命健康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另一方面,我们也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