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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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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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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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品:具体品种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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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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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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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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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产品名称:使用GB 2760、GB 14880或卫生健康委(原卫生计生委)公告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名称;标准中对不同工艺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括号中标明;不包括食品用香精和复配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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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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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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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香精:液体、乳化、浆(膏)状、粉末(拌和、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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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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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配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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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配食品添加剂明细(使用GB 26687规定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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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备注”栏填写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需载明产 品注册批准文号或者备案登记号;接受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还应当载明委托企业名称及住所等相关信息。
2.新修订发布的审查细则与目录表中分类不一致的,以新发布的审查细则规定为准。
3.按照“其他食品”类别申请生产新食品原料的,其标注名称应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可以用于普通食品的新食品原料名称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