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报道:4月2日,记者从南昌市发改委获悉,《南昌市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日前下发,从2013年开始,南昌市连续5年每年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800万元,支持老字号企业品牌创建、绩效奖励等。 据悉,今年南昌将首次启动“南昌老字号”的评定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认定30~40家“南昌老字号”,争创20~30家“江西老字号”,10~15家“中华老字号”。
记者了解到,在品牌奖励方面,凡新获得国家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的南昌市企业,奖励50万元;新获得省商务厅认定的“江西老字号”南昌市企业,奖励30万元;新获得市商贸委认定的“南昌老字号”南昌市企业,奖励20万元。凡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南昌市知名商标的“南昌老字号”企业,分别按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